经济法学介绍

一、专业简介

经济法学是一级学科法学下设的二级学科。此学科在法学体系中是一门新兴的、独立的学科,主要研究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新中国的经济法学是改革开放的产物,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与国外同类学科相比,我国经济法学的研究,无论是在发展速度还是在研究的广度和深度,从总体上来说,都是处于优势的地位,因此举世瞩目。经济法的研究成果,对于推动我国经济立法、经济守法和经济执法起着巨大的作用。在中国未来的法制和法治发展中,经济法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能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较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较深厚的经济法理论知识,能胜任经济法学教学研究、经济行政司法工作和企、事业法律实务,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品学兼优的高层次专门人才。且能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理论,有较扎实的经济法、商法理论基础;重视理论与社会实践结合;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从事经济法律实务工作能力的专业人才。

三、特色优势

中国政法大学是多学科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课程设置严格按照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制定的研究生培养方案,教学环节科学合理,教师授课严谨求实、与时事紧密相连,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方便了师生间的沟通、交流。

四、学制及学习年限

1、学制:3年

2、学习年限:3年

五、专业研究方向

专业

专业方向

研究对象

职业发展前景

经济法学

经济法基础理论

该方向主要研究经济法基础理论和基本原理,包括经济法基本范畴、原则和理念,政府与市场法律关系原理,研究经济法主体理论、经济法责任理论、市场规制法和政府调控法原理以及经济法实施原理(含监管机制、公益诉讼和集团诉讼)等。

适合从事法学研究或服务于市场经济建设的法律专门人才。

企业法学

该方向主要研究企业法基本理论、原理和制度,包括企业准入、运行和退出法律制度(破产法律制度),国有企业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非公司企业法律制度等。

适合从事公司法务、法、律师等法律高端人才。

竞争法学

该方向主要研究竞争法基本理论、原理和制度,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招投标法、拍卖法等法律制度,研究相关行业中的竞争法律问题等。

适合从事公司法务、法、律师等法律高端人才。

消费者法学

该方向主要研究消费者法基本理论、原理和制度,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和广告法等法律制度,研究食品安全、金融、电子商务、旅游等领域的消费者保护问题,研究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方法和诉讼机制等。

适合从事相关领域的法律高端人才。

财税法学

该方向研究财税法基本理论、原理和制度,包括政府间财政关系法、国库管理法、政府采购法、预算法、财政收入法(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公债等);研究企业和非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研究财政监督法律制度等;研究税收实体法(涉及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增值税法等)、税收程序法、税收救济法等法律制度。

适合从事税务税收、公司法务、律师等法律专门人才。

金融法学

该方向主要研究金融法基本理论、原理和制度,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期货法、信托法、保险法和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等。

适合科研人员或从事银行、证券、信托等法律专门人才。

会计法学

该方向主要将法学与会计学有机结合,研究会计法基本理论、原理和制度,包括会计、审计和法务会计等法律制度。

适合从事税务税收、公司法务、法务会计等法律高端人才。

房地产法学

该方向主要研究房地产法基本理论、原理和制度,包括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住房保障和物业服务等法律制度等。

适合从事房地产方面的法律高端人才。

行业规制法学

该方向主要研究具体经济领域中规制法理论、原理和制度,包括交通运输、电信、邮政、电力、旅游、涉外经济以及网络经济、电子商务等新兴领域的法律制度等。

适合从事相关行业的法律高端人才。

六、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及学分要求一览表

(课程每年以最新培养方案为准)

类别

课程

名称

学分

授课

学时

开课

学年

教学

方式

考核

方式

备注

必修课

学位基础课(国考课程)

英语

4

144

1

讲授

考试


宪法学

2

20

1

讲授

考试


法理学

2

20

1

讲授

考试


中国法制史

2

20

1

讲授

考试


刑法学

2

40

1

讲授

考试


民法学

2

44

1

讲授

考试


学位专业课

经济法理论

3

32

2

讲授

论文考核


企业与公司法

3

32

2

讲授

论文考核


竞争法学

3

32

2

讲授

论文考核


金融法学

3

32

2

讲授

论文考核


选修课

公司法前沿理论

2

16

2

讲授

考查


房地产法学

2

16

2

讲授

考查


破产法学

2

16

2

讲授

考查


经济法专题讲座

2

8

2

讲授

考查


财税法学

2

8

2

讲授

考查


消费者法

2

8

2

讲授

考查


法务会计

2

8

2

讲授

考查


审计法

2

8

2

讲授

考查


纳税筹划

2

8

2

讲授

考查


信托法

2

8

2

讲授

考查


证券法

2

8

2

讲授

考查


其他培养环节

合计

论文写作与指导

2

16

2

讲授

考查


科研环节

2

0

1

自行完成发表



合计

合计学分52;合计学时544

七、培养方式:采用面授、网络课堂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八、国考书目推荐: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指南(最新版)》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英语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指南(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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