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技大学

苏州科技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土木水利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制:3年

培训费:3万

方式:周末班

地点:江苏

苏州科技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土木水利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3年,学费3万元,主要周末中文授课,可获得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苏州科技大学地处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苏州,由原建设部直属高校苏州城建环保学院与原铁道部直属高校苏州铁道师范学院合并组建而成,2017年成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江苏省共建高校,同年获批江苏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学校现有6个学科入选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项目,4个学科入选“十三五”江苏省重点学科,拥有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苏州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型、招生计划

  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招生专业详见《苏州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专业目录中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录取时,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招生名额将根据生源情况等综合因素做适当调整,实际招生规模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学习方式、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及标准,培养坚持同一标准并保证同等质量,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可享有已签协议的定向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四、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五、报名

  (一)网上报名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2、考生须按报考须知和相关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以及考生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考生按报考点规定缴纳报考费并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六、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在复试前,我校还将对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考试

  (一)初试

  1、打印准考证。考生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考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报考点和学校公告。

  (二)复试

  复试内容为专业课笔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以及综合素质面试。复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形式由我校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自定。复试录取办法另行公布。


八、体检

  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九、录取

  按照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相关培养协议(三方),否则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学制、学费

  学制为3年,学费为3万。


八、其它

  (一)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根据当年学校住宿计划分布情况及学生本人申请等综合因素,在学制内,如有余量,予以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二)我校有关研究生招生信息将在研究生部网站发布。考生可查询初试、复试、录取等相关信息。复试通知、复试情况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协议书等相关材料由考生从网上下载、打印并按要求提供给相关招生学院,复试阶段我校将发布相关公告。

微信咨询